2025年福建省生育津贴政策综合调整后,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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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与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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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为计发基数,计发天数与全省参保职工一致(正常分娩128天,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胎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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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按职工本人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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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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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分娩:2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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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4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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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家庭额外奖励:一次性8000元+每月1200元至3岁育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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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补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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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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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一次性3000元(福州、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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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一次性5000元+每月800元至3岁育儿补贴(累计2.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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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一次性8000元+每月1200元至3岁育儿补贴(累计4.16万元),德化县叠加购房补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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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倾斜
- 残疾儿童、低保家庭补贴上浮30%。
三、申领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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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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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满12个月,分娩或终止妊娠时生育保险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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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夫妻一方福建户籍或非户籍连续居住满1年+社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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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 2025年起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无需单位中转。
四、其他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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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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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幼儿园托育班覆盖率50%,三孩家庭入托可享50%费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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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设立“银龄带娃”计划,提供免费托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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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支持
- 三孩家庭子女优先安排公办幼儿园学位,义务教育阶段每年补贴5000元课外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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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 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保障性住房优先配租。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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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需完成户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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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生育津贴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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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如流产、生育多胞胎)可申请额外补贴。
以上政策综合了生育津贴、育儿补贴、教育支持等多方面内容,旨在提升福建女性生育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