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渔政最新钓鱼规定主要涉及禁渔区、禁渔期及休闲垂钓规范,具体如下:
一、禁渔区与禁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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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区范围
包括长江干流安庆段、皖河干流、石塘湖、破罡湖等,巢湖主体水域、滩涂及通湖河流河口水域,以及水阳江、青弋江干流等5个重点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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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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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禁渔期 :巢湖、裕溪河、滁河等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捕10年;水阳江、青弋江干流等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暂定10年;南漪湖、东/中/西津河、徽水河泾县段等季节性禁渔期分别为每年3-8月、2-7月、3-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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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禁渔期 :如南漪湖每年3月20日-8月28日、东/中/西津河每年2月1日-7月31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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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管理区域
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均禁止垂钓。
二、休闲垂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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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具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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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使用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钓具,禁止多线多钩、长线多钩、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及船艇、排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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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毒鱼、电鱼等违法工具,误捕误钓需及时放回原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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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要求
部分区域(如巢湖)需持有效渔民证和钓鱼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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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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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禁止买卖交易非法捕捞物,垂钓垃圾需清理带走,禁止破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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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垂钓,不干扰执法检查,阻碍执法者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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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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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渔区/期垂钓的,没收渔获物并罚款(如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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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禁用工具或违法饵料的,责令改正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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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规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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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禁渔区允许的休闲垂钓需遵守当地管理细则,如安庆市皖河干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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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自2021年1月1日起逐步实施,部分区域有明确终止时间。
以上规定综合了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渔业部门及地方政府的最新文件,垂钓前需查询具体水域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