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0元
1997年社保缴费基数是 3240元 。
社保缴费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如果职工的上一年度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在300%至60%之间,则按照实际工资收入进行申报。
在1997年,社保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是3240元,这是根据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得出的。最高标准则是3240元的300%,即9720元。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