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金额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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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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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1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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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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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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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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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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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下:在职职工75%、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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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万元: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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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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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下: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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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万元:在职职工93%、退休人员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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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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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下: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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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万元: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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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合计:10万元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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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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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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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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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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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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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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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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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万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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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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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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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万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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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1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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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机制 :连续参保满12个月可享正常待遇,不满12个月按50%报销;连续参保满24个月按100%报销,但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及医疗救助对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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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部分门诊病种(如糖尿病、高血压)可能享受更高报销比例或免起付线待遇,需符合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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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住院费用需出院后办理报销,门诊费用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