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排放控制区范围如下:
一、覆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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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地区
包括广州、深圳、珠海等9个城市周边水域及内河通航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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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
涵盖上海、南通、杭州、宁波、舟山等16个城市周边水域及内河通航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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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渤海(京津冀)地区
覆盖大连、丹东大陆岸线交界点与烟台威海大陆岸线交界点的连线以内海域,以及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等13个城市内河通航水域。
二、核心港口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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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 :深圳港、广州港、苏州港、天津港、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等11个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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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 :上海港、宁波—舟山港、南通港、苏州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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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渤海 :天津港、秦皇岛港、唐山港、烟台港等。
三、实施时间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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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自2016年1月1日起,部分港口开始实施更高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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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排目标 :到2020年,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船舶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将分别比2015年下降65%和30%。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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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控制措施 :包括船舶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0.5%的燃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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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港口 :共涉及20多个核心港口,涵盖全国主要经济发达地区。
以上信息综合了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官方文件及权威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