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住院慰问费的计入科目需根据慰问金的发放主体和性质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发放主体为退休职工(非在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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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金性质
属于退休职工的集体福利支出,与在职员工的在职期间福利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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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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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单独核算工会经费,则计入 管理费用—福利费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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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单独核算工会经费,则计入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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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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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付: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quad 贷: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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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quad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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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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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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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金标准通常为500元/人/次,一年内多次住院不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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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当年住院情况发放,跨年需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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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退休人员去世慰问金的区分
- 若为退休人员去世后的慰问金,应计入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或 社会福利费用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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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 慰问金属于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但需符合合理性原则,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建议根据单位财务政策和会计准则,结合慰问金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科目,并咨询财务部门确认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