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钦州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生育津贴的办理地点及流程如下:
一、办理地点
生育津贴的申领需在 定点医疗机构 办理,目前钦州市纳入“免申即办”试点的医疗机构共14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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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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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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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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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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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人民医院(含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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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人民医院(含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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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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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人民医院(含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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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县区指定医院(如浦北县第二人民医院、浦北县中医医院等)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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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申领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结婚证)及生育津贴申报材料(如生育服务证、医疗费用发票、产假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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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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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办 :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假满30日内统一向市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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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 :职工本人也可向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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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支付
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材料后,将核定金额支付至申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主要用于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补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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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需在产假结束前30日内办理,逾期可能影响待遇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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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材料清单及办理时限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热线或访问其官方网站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