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职工医疗保险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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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范围扩大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和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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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地域扩大 :力争在2024年年底之前将共济范围扩大到省内的跨统筹地区使用,并在2025年加快推进跨省共济。
-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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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药品 :2024年版医保药品目录新增了91种药品,药品总数增至3159种,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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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纳入方式 :其中89种药品通过谈判或竞价方式纳入,2种是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直接纳入。
- 门诊起付线取消 :
- 部分地区取消 :部分地区取消了门诊起付线,参保人员能更直接地享受医保报销,自负成本大幅降低。例如,武汉取消了700元的门诊起付线标准。
-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调整 :
- 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含生育保险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7.3%缴费,享受职工医保和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全部划入本人个人账户。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调整 :
- 缴费基数和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以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标准为缴费基数,可选择按5.5%、7%或9%的缴费比例缴纳职工医保费。按单建统筹(5.5%)缴纳的,不建立个人账户,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和生育医疗费待遇;按单建统筹(7%)或统账结合(9%)缴纳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和生育医疗费待遇。
-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调整 :
- 统一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职工大病保险统一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元,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每人每年划拨80元,单位不再缴纳大额医疗补助。
- 医保报销比例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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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根据具体规定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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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就医 :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些新政策的实施旨在提高职工医保的保障水平和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通知,了解具体政策内容和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