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东韶关生育津贴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如下:
一、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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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自2025年1月1日起,韶关市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的个人账户,与工资一同每月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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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与标准
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例如: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400元,顺产产假158天,则生育津贴约为70887元。
二、发放时间
- 生育津贴与职工所在单位当月工资同步发放,直至产假结束后的次月工资发放时结清。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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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津贴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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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津贴高于职工本人工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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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津贴低于职工本人工资,则按津贴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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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情形
难产(含剖宫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津贴按相应天数计算。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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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满足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定时长(具体以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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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申请 :需提供身份证、生育医学证明等材料。
以上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保障生育职工的权益,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及时咨询单位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