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2024年3月24日,贵州省荔波县的69岁女子卢某平在山上采蕨菜时,不小心踩到蚂蚁窝,导致蚂蚁爬到其脚上咬她。卢某平一气之下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蚂蚁窝边上的枯草和干柴,想要焚烧蚂蚁窝。由于天气干燥且风大,火势迅速蔓延,最终引发了一场森林火灾。
火灾影响
- 过火面积: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达到47.37公顷,其中包括国家公益林地11.23公顷,地方公益林地36.14公顷。
- 经济损失:经评估,此次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总额为1,416,953.95元,其中直接损失688,466.11元,间接损失728,487.84元。
法律判决
荔波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平因疏忽大意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鉴于卢某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还责令卢某平在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补植复绿工作,按照《独山县上司镇某村某组卢某平森林火灾地块复绿方案》进行生态修复,并保证补种树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
事件启示
这起事件提醒我们,在自然界中,任何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都可能引发不可预测的后果。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尊重自然规律,切勿因一时冲动而酿成大祸。这也引发了关于森林防火和公众教育的深刻反思,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公众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的重要性。只有让每个人都成为森林防火的参与者和守护者,才能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