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按月发放
根据2025年湖南省衡阳市的生育津贴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如下:
一、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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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垫付与按月发放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按月发放至单位参保账户,职工个人无法自行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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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发流程
单位需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津贴,不足部分由单位补足后发放给职工。
二、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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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计算。若职工生育前12个月工作单位变动,则按加权平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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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天数
根据妊娠周数和生育类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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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分娩: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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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143天(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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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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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12周内流产: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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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12-28周流产: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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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28周以上引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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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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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资的关系 :津贴标准高于职工本人工资的按全额发放,低于本人工资的由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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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生产或终止妊娠后,职工需提交相关材料(如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至单位办理申领手续。
以上政策依据衡阳市最新社保规定整理,确保与现行法律条款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