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三门峡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具体金额由生育津贴、产假津贴、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等部分构成,具体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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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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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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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妊娠7个月以上: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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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3.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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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0.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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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上流产/引产: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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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内流产: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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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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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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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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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注:适用于符合国家规定90天(含)以上产假的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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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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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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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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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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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4000元
(注:配偶未参保时,男方可享补贴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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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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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基数
以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缴费工资低于职工本人工资70%的按职工本人工资计算,高于职工本人工资300%的按职工本人工资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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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可额外获得300元补贴。
五、政策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及河南省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制定,具体执行以三门峡市最新细则为准。
(注:由于搜索结果为2021年和2025年政策文件,部分细节可能存在调整,建议生育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