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报,按月发放
合肥市生育津贴的领取办法如下:
一、领取条件
- 参保要求
职工需在合肥市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且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含当月)。
- 政策合规性
生育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安徽省及合肥市的计划生育政策,需提供《生育服务登记卡》或《再生育证》。
二、申请材料
- 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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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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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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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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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接收津贴)
-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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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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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 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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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皖事通”APP,进入医保服务板块,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生育信息及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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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后在线提交,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
- 线下申请
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后由工作人员审核(一般需15个工作日)。
四、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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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津贴 =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30 × 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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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胞胎 :每增加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津贴相应增加
五、津贴发放
- 发放主体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申报并垫付,审核通过后转付至职工银行账户。
- 发放时间
一般需在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2个月内完成申领,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
六、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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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时缴费不足6个月,但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也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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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报销有明确标准,超过1万元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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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材料不齐全,需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后重新申请。
以上流程及标准综合了合肥市最新医保政策,确保职工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