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泰安市生育津贴政策调整,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如下:
一、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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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自2025年1月1日起,泰安市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个人社会保障卡,简化了以往需经用人单位中转的流程,提高了资金到账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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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周期
生育津贴与产假同步按月发放,直至产假结束。例如,若产假为128天(含产前检查),则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和发放,确保资金及时用于产后护理和母婴用品购买。
二、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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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除以30再乘以实际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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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工资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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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人工资低于计发基数,则按基数全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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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高于基数,则按实际工资发放(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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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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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社会保障卡、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非联网结算地区还需补充住院病历、费用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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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垫付与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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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通常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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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通过社保审核后,多退少补,将差额返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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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依据
生育津贴的按月发放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条款,旨在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2025年泰安生育津贴以月度为单位按月发放至个人账户,确保生育家庭及时获得经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