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宿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对象及流程如下:
一、申领对象
参保女职工本人 (需为生育职工本人或其合法委托人)。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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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已并入医疗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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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生育津贴申领需在生育后 3个月至6个月内 完成,流产或宫外孕手术后的申领时间为术后30天内。
三、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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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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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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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 :指定银行(如中国银行)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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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或专家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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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单 :医院盖章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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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视情况提供)
- 出院小结 :医院盖章的出院小结。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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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推荐)
- 通过宿州市医疗保障局网办平台提交材料,系统自动计算生育津贴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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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携带上述材料至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如市直单位医保窗口)办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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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后按月垫付生育津贴,医保系统与医疗机构联网后,津贴将直接划入职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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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单位未依法缴费或拒绝支付,职工可向医保部门投诉或申请法律维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说明,确保与政策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