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里办”网上办事受理中能否取消的问题,分以下情况说明:
一、可取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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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撤回申请
若事项处于待受理阶段,可通过以下步骤撤回申请:
- 登录“浙里办”APP → 进入“我的”→ 点击“办事记录”→ 选择待处理事项 → 点击“撤回”并提交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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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已提交但未处理的业务
部分业务在提交后、处理前可取消,操作路径与撤回申请类似,需在“办事记录”中找到对应事项并点击“取消”。
二、不可取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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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进入处理流程的事项
若事项已进入审核、办理等后续流程,则无法直接取消,需等待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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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线下处理的事项
例如社保、公积金提取等涉及实体材料的业务,需按线下流程办理,线上无法取消。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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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操作需在事项处理前完成,部分业务需审核通过后才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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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缴费,需等待审核退款,审核不通过可能无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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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可能存在功能差异,建议提前确认具体业务类型及操作流程。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通过“浙里办”APP内的“在线客服”功能咨询官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