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泰州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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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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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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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育报销待遇的参保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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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报销且符合护理假条件的男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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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实际产假天数发放: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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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生育 :98天(2025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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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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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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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 :妊娠2-3个月流产享30天,不足2个月流产享20天。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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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等材料,部分情况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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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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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 :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标准为2411元(泰州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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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津贴 :女职工晚育的,男职工护理假期间可享受10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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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生育津贴和营养补助由月结调整为周结,需用人单位及时申报。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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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技术 :辅助生殖治疗项目报销比例最高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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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女职工 :失业期间生育不可领取生育津贴,但可申请一次性营养补助。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泰州市生育保险的调整内容,具体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