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盐城市生育津贴政策,津贴发放方式及标准如下:
一、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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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2025年起,盐城市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简化了以往通过用人单位中转的流程,职工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提交材料后直接获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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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产假工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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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已为职工发放产假工资,则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按两者较高值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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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发放产假工资,则生育津贴全额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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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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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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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生育登记证: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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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生育登记证:158天(98天+60天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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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引产:根据妊娠月份确定天数(20-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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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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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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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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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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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类生育:如结扎/复通手术,分别享受7-21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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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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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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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持有有效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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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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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法定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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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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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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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就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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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放时间
津贴于参保职工产假期满次月发放至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
以上政策调整旨在简化流程、保障权益,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及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