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
关于宫外孕的产假规定,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及搜索结果,具体如下:
一、产假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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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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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包括宫外孕)的,享受 15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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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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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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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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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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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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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外孕的认定
宫外孕(异位妊娠)属于特殊孕期,其产假待遇与正常产假一致,无需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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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申请产假需提交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产假证明需在产后1周提交至行政部备案。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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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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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若涉及流产手术,还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流产证明。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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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流产医疗费用需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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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生育津贴计算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职工本人工资300%的按300%、高于300%的按实际金额计算。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政策,确保女职工在特殊孕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