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黑龙江七台河市生育津贴政策,具体金额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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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若职工本人月均缴费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或高于300%,则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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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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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58天生育津贴 = 计发基数 ÷ 30 × 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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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173天生育津贴 = 计发基数 ÷ 30 × 1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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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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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 :未参保时,符合条件可享50%的一次性补贴(如顺产2400元补贴的50%即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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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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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符合国家规定生育90天(含)以上的女职工,可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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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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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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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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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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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前12个月未参保,则以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但上限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下限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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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产假天数直接相关,具体金额需结合个人缴费基数和实际生育情况核算。
建议职工生育前咨询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确认个人缴费基数及具体可享受的补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