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后60-180天
根据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相关规定,生育津贴的申请时间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时间范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内申请办理。该时间限制是法定的,超过此范围可能无法申领。
二、申请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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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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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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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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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如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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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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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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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难产需额外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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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 社会保险卡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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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虽然大部分地区统一要求60-180天,但个别地区可能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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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需通过相关部门(如社保局)审核,材料齐全后方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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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同,前者由国家发放,后者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法律依据
生育津贴的申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六条,确保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是申领前提。
建议办理前通过延边社保局官网或线下窗口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材料或时间差异影响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