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鄂尔多斯市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生产津贴的申领时间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领时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之间申请办理。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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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分娩后60天为最早申请时间,需在出院结算后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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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分娩后180天为最晚申请期限,超过该时间可能无法申领。
二、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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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分娩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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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用人单位累计缴费需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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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需提供《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难产需额外提供诊断证明等)。
三、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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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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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补充材料:诊断证明、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医嘱等)。
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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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 :通过“医保鄂帮办”小程序上传材料,系统自动校验并核算津贴,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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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前往行政审批大楼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现场审核通过后发放津贴。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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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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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材料(如住院发票)需在有效期内。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4年政策及2025年最新调整,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