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公斤
膨胀剂掺量需根据混凝土类型和膨胀剂类型综合确定,以下是关键信息总结:
一、常规掺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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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胶凝材料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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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膨胀剂掺量为总胶凝材料的6%-10%,常用8%作为标准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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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C20混凝土中膨胀剂用量约为20-25公斤/立方米(按8%掺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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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水泥用量计算
- 水泥用量的8%-12%左右。
二、不同混凝土类型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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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膨胀混凝土 :6%-10%总胶凝材料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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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应力混凝土 :10%-20%,最高可达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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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收缩混凝土 :6%-10%。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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膨胀剂类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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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EA型膨胀剂: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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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型膨胀剂: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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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与标准的限制
- 部分地区因碱含量限制(≤0.75%)规定膨胀剂掺量≤8%,但实际产品碱含量普遍低于水泥(0.3-0.6%),因此不会对总掺量产生实质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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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际调整
- 具体掺量需通过试验确定,参考《GBJ 50119》规范中的限制膨胀率试验。
四、总结
对于一立方米混凝土,若采用8%掺量的膨胀剂,总用量约为20-25公斤(按C20水泥用量计算)。实际工程中需结合材料特性、设计要求及试验结果调整掺量,确保满足膨胀性能和强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