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医保转为城镇医保的材料要求,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转移接续类(适用于已参保人员)
-
基本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新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原参保地《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
-
办理流程
- 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申请 →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并发送《转移接续联系函》 → 基金转移至新参保地 → 新参保地接续关系并通知办理结果
二、注销原参保并重新参保类(适用于未持续参保人员)
-
注销原参保
-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
新参保登记
-
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办理地点 :新参保地社区、办事处或社保中心
-
缴费 :按新参保地政策缴纳城镇医保费用
-
三、特殊群体注意事项
-
回原籍居住 :需提供户籍证明
-
随亲属居住 :需提供暂住证明
-
单位职工 :需单位提供非参保地花名册
四、材料补充说明
-
若涉及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就诊记录、处方笺、费用收据、住院记录等
-
不同城市具体材料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