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级别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5%-70%(具体由地区调整),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
-
部分城市(如温州)对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可达65%。
-
-
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
-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
2025年新增154种门诊特殊用药,覆盖多发性硬化等疾病。
-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
- 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65%,二级医疗机构60%。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线标准
-
三级医疗机构:700元(年累计500/400/300元起付)。
-
二级医疗机构:460元(年累计400/300/200元起付)。
-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年累计300/200/100元起付)。
-
-
报销比例
-
起付线以上部分:三级80%-95%,二级70%-95%,一级80%-95%。
-
例如:三级医院住院总费用10万元,起付线700元后,可报销7000-9500元(按80%-95%比例)。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自付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后,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普通参保75%,特困人员70%)。
-
地区差异 :具体比例可能因城市政策不同存在差异,例如重庆一档参保人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5%,退休人员95%。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就医地点和病情,结合当地医保政策计算实际报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