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茂名市合作医疗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医疗费用分段计算,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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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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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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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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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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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2025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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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检查/手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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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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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5%(2025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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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检查/手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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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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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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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线300元内不报销,300-2000元报销70%,超过2000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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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线600元(首次住院),后续住院400元起报销70%,超过10000元部分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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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1200元(首次住院),后续住院1000元起报销75%,超过10000元部分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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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与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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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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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75%-80%、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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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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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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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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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就医 :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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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
以上政策适用于茂名市居民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