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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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且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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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要求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定生育条件。
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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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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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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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证(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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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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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医疗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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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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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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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无工作单位证明(男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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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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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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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江苏医保云”APP,进入生育津贴申领模块,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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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也可通过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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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领
- 携带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材料。
四、审核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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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效 :医保经办机构在15-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特殊情况可能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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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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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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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津贴转付给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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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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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需在生育或手术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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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导致申领失败或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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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异地就医时需提前备案,费用由医保按比例报销,津贴仍按上述流程发放。
六、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规定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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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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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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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以上流程及材料均依据扬州市最新政策整理,建议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