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四川宜宾市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的发放范围及标准如下:
一、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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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需具有宜宾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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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要求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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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覆盖
包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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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重度残疾人 :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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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重度残疾人 :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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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级残疾人 :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50元。
三、与其他补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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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最低生活保障的衔接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只能选择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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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特困供养的互斥性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残疾儿童,不享受护理补贴。
四、申请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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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第二代残疾人证及复印件、有效社保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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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后按月发放。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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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调整机制
四川省统一了全省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120元/月、90元/月),但三、四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宜宾市目前执行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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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部分市(如泸州、绵阳等)可能扩大补贴范围至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省级政策及宜宾市最新执行标准,建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咨询当地民政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