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社保政策,外省户籍人员退休需满足社保缴费年限要求,具体如下:
一、基本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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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需累计缴纳满15年,其中至少10年需在广州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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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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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男性需累计缴纳满30年,女性满25年,且需在广州累计缴满10年(2014年1月1日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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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无年限限制,但需在广州累计缴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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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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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补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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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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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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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可申请一次性补缴(需符合当地特殊政策,如2011年7月前参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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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
- 断缴期间可补缴,但需在退休后6个月内完成补缴,且补缴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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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补缴的情形
- 若参保期间存在《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禁止参保情形(如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参保),则无法补缴。
三、办理流程(以养老保险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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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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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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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档案、录用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单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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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工资发放表、考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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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通过广州社保局官网或线下窗口提交补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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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待遇领取
- 审核通过后,补缴期间按现行费率缴费,退休时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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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保年龄限制
- 男性需在50周岁前、女性在40周岁前在广州参保,超过年龄后需建立临时缴费账户,无法在广州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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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领取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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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户籍地有参保记录,优先选择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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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户籍地无参保记录,可选择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工作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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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前咨询广州社保局或专业机构,确认具体政策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