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最新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单独参加职工医保,具体规定如下:
一、参保资格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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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群体
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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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居住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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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户籍人员无需额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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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持有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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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养老保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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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强制捆绑 :灵活就业人员可单独参保职工医保,无需同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打破了以往两者必须同时参保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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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选择 :若已缴纳满15年职工养老保险,可申请转为城乡居民医保(按城乡居民标准享受待遇)。
三、政策实施时间
- 起始时间 :2021年1月1日起,江苏省全面实施该政策。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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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2025年江苏调整了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4396元,下限为4879元,缴费比例可能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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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单独参保职工医保后,医疗费用可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享受,与职工养老保险无关。
总结
江苏省通过政策调整,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更灵活的医疗保障选择,打破了参保壁垒,扩大了参保覆盖范围。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参保方式,提升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