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元扣减或协商调整
关于总价包干合同工程量漏项的结算处理,需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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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项由承包人承担
若合同明确约定“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准确性负责”或“漏项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则漏项部分通常不予调整,按原合同价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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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项由发包人承担
若合同未排除调整权,漏项部分可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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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或类似项目 :直接采用清单中已有综合单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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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项目 :承包人需提交补充清单及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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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施工中漏项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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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沟通确认
承包人发现漏项后应立即与建设方、设计方沟通,补充协议明确责任及计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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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不完善的处理
若漏项因图纸不完善导致,可采用以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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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明确新增内容的价格调整方式(如补差价或整体品牌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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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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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算时的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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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扣减原则
若漏项部分在施工前已明确取消,结算时按0元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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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误差处理
若漏项属于承包人可预见的合理误差,可协商调整;超出合理范围的误差,通常需据实结算。
四、法律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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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明确性 :漏项风险分配条款应具体明确,避免因解释争议引发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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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规范 :工程量变更应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补充协议,确保法律效力。
总价包干合同漏项结算需以合同约定为核心,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同时注意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