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职工医保已实现省内跨市直接结算。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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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范围
自2021年2月1日起,黄南藏族自治州已开通职工医保省外普通门诊及零售药店购药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截至2025年4月,该政策已覆盖全州所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包括西宁市、海东市、海南藏族自治州等3个市(州)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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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扩展
除普通门诊和购药外,高血压、糖尿病等15种慢性病门诊费用也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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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医保目录内的费用将直接由医保基金支付,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目前支持线上备案(如“异地备案”小程序)和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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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若需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先通过电话或医保平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黄南藏族自治州职工医保在省内跨市就医时,普通门诊、购药及慢性病门诊费用均可直接结算,无需重复备案或转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