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医保新规,韶关市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范围及政策要点如下:
一、家庭共济范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具体包括:
-
配偶 (如丈夫/妻子)
-
父母 (如生父母、养父母)
-
子女 (如婚生/非婚生子女)
-
兄弟姐妹 (如哥哥/弟弟/姐妹)
-
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
孙子女、外孙子女 (如孙子/孙女、外甥/外甥女)
二、政策激励措施
-
连续参保提高大病保险限额
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800元;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限额同样提高3800元。
-
待遇等待期调整机制
新规建立待遇等待期动态调整机制,未来可能根据医疗保障基金运行情况进一步优化。
三、其他说明
-
使用规则 :需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医保目录范围报销,个人账户资金直接支付合规费用。
-
有效期 :当前政策有效期为5年,具体以官方公告为准。
以上政策旨在缓解年轻群体医保账户“余额多、使用少”与老年群体“缴费少、需求大”的矛盾,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