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浙江省宁波市新生儿医保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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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户籍新生儿:可在出生之日起90天内,通过出生一件事联办集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登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等手续;也可在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后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镇(街)、村(社)或医银合作网点办理;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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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居住在我市的非本市户籍0-6个月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可由父母一方持户口本和本市有效居住证为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如新生儿与父母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的,还需同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参保手续可持规定的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医保经办机构、镇(街)、村(社)或医银合作网点办理,也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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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户籍婴幼儿:宁波市户籍婴幼儿可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镇(街)、村(社)或医银合作网点办理;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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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婴幼儿:非本市户籍婴幼儿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办理。2025年度起,连续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婴幼儿档的非本市户籍婴幼儿,本人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在集中参保期实施默认续保,无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可直接进行缴费;本人未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可参照非本市户籍0-6个月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条件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在办理医保时,请务必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和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