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门特政策和办理流程如下:
- 准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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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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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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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病历和检查报告(如确诊门特病种的病历、检查报告、病理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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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
- 选择医院和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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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一家具有办理“门特”资格的医院,如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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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并选择具有办理“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门特”鉴定资格的副主任以上医生。
- 办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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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门诊大厅,挂具有办理门特资格的“肿瘤科主任”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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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门特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核表》或《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鉴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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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挂号条上标注的医生信息提示,到肿瘤科门诊相应诊室进行门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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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前往门特办公室登记信息确认,办理完即生效。
- 领取和保管相关表格 :
- 办理完成后,妥善保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表》和《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鉴定结论表》,以便日后办理二次报销和相关部门核实“门特”身份。
- 享受待遇 :
- 门特登记生效后,患者可以在选定的门特医院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 变更和续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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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特登记生效后可以进行变更,推荐下载“津医保”APP进行门特医院变更,所做变更次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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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凡在本市办理过癌症门特且仍正常享受门特待遇的患者,无需再办理续接手续,网络自动续接。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政策和医保规定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在办理门特之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医院或相关机构,了解最新的办理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