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的历史行政区划演变中,多个区域在不同时期被划出或更名,具体如下:
一、古代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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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中郡时期
公元前221年,秦朝设立黔中郡,其治所包含今常德市全境,当时分为临沅县、索县、监沅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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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郡时期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黔中郡改称武陵郡,治所迁至今常德市武陵区,此时辖区包含临沅县、沅南县、汉寿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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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县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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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分治 :1913年,常德府废除,原治所武陵县改名常德县,常德市作为县级市从常德县划出,但两区仍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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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分治 :1988年,常德撤县设市,原常德县拆分为武陵区和鼎城区,常德市成为地级市,原常德县撤县设区为鼎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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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现代行政区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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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撤县建市
常德市辖区扩大至武陵区、鼎城区、汉寿县、桃源县、澧县、安乡县、慈利县、石门县、临澧县2区7县,代管津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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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津市市撤市设县
常德市辖区调整为武陵区、鼎城区、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石门县、澧县、安乡县6县1市,津市市成为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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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慈利县划归
常德市辖区进一步调整为武陵区、鼎城区、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石门县、澧县、安乡县6县1市,慈利县划归张家界市管辖。
三、当前行政区划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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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与鼎城区 :两者因历史分治形成地理隔离,武陵区包含鼎城区部分区域,但两者无行政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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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整争议 :鼎城区部分乡镇(如芦荻山乡、河洑镇等)因支持武陵区建设被划归武陵区管辖。
总结
常德市的历史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调整,包括古代郡县制、民国分治、新中国成立后的撤县设市等阶段,形成了现状中武陵区与鼎城区分治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