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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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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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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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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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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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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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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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下:40%(最高12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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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根据医疗机构等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一级医院5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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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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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病种: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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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病种: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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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适用于职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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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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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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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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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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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 无明确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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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时间 :新生儿需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费用可按医保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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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普通门诊年最高120元、大病门诊无起付限(最高10万元)、住院最高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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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900元,补偿比例40%
建议家长根据新生儿就医地点和病种,结合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医保类型,并及时咨询当地医保局确认具体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