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保)的报销范围涵盖普通门诊、34种门诊特殊病种、住院治疗及大病保险,年度住院报销封顶线达12万元,特殊病种如重症尿毒症年报销限额高达10万元,且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最高达70%。以下是具体报销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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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比例50%(脱贫人员60%),单次封顶30元,年封顶80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60%(脱贫人员70%),年封顶400元(含村级)。一般诊疗费医保统筹承担8.5元/次。 -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覆盖34种疾病,包括高血压(年限额4000元)、糖尿病(4000元)、恶性肿瘤(4万元)等。起付线300元(基层机构免起付线),报销比例按病种划分,如精神分裂症报销90%,尿毒症透析报销80%。参保人需选定2家市内定点机构就诊。 -
住院报销差异化政策
- 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
- 三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
- 市外就医: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
特殊群体(百岁老人、救助对象)住院免起付线,精神病专科住院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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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保障
年度内自付费用超1.9万元部分可二次报销,比例80%且不设封顶线。贫困人口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提高至85%。
提示: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门诊特殊病种需及时认定,材料不全可能影响报销时效。建议通过“莆田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查询实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