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取暖费发放标准
辽宁省取暖费发放标准因地区、人群和住房面积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整理出来的辽宁省取暖费发放标准:
-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分别为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 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为600元。
- 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为200元。
- 居民住宅供暖价格:2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3.3元/平方米交费,差额2.7元/平方米由政府给予补贴。
- 非居民住宅供暖价格:3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 农村清洁取暖补贴:对达到替代标准要求的初装建设和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煤改气每户1300元,煤改电每户1000元。
以上标准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具体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