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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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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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镇卫生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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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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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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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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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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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镇卫生院 :无起付标准,年累计最高报销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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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500元起付,年累计最高报销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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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1000元起付,年累计最高报销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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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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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6种病种,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累计限额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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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用药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累计限额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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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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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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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100元起付,不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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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500元起付,年累计1.4万元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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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1000元起付,年累计1.4万元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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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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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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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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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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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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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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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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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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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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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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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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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8万元,按70%补助,基金最高支付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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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0.9万元起付,按80%补助,无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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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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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需持合作医疗证、医疗费用单据、病历等材料,次年1月前结算,逾期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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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60周岁以上老人、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等可享更高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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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管理
- 需定期认定并备案,费用超过年度限额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流程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文件,具体执行以衢州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