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3年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费率为 15% ,具体调整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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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定额人工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人工费标准由原基数上调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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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模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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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计价模式 :需在清单项目价格中直接包含15%的调整,无需额外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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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计价模式 :调整后的63.88元/工日已包含15%的费率,费用汇总表中无需重复调整,仅需在清单单价构成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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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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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工程合同签订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前,人工费仍按原标准执行;若签订日期在此之后,则需按调整后的63.88元/工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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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需确保软件版本为2016年5月1日后的版本,以自动识别15%的调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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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云南省住建厅官方文件及工程计价实践中的通用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