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立法精神及相关条款中充分体现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和关爱。以下是《民法典》中关于妇女权益保护的几个重要方面:
1. 强调男女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
- 民法典第4条、第14条:强调包括妇女在内的所有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 民法典第1041条、第1055条:强调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家庭中夫妻地位平等。
2. 反对性骚扰,保障职场妇女人身权益
-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性骚扰的认定标准,赋予性骚扰受害人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并要求用人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和制止性骚扰。
3. 细化侵犯个人隐私的情形,引导社会尊重女性人格尊严
- 民法典:明确禁止了一系列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如电话骚扰、进入私密空间、拍摄私密活动等,以保护女性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益。
4. 增设夫妻共同财产条款,强化保护婚内妇女合法财产权
- 民法典第1062条:扩大了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劳务报酬和投资收益,强调了劳动所得共有的婚姻共享立法理念。
5. 给予离婚无酬劳务经济补偿,认可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
-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6. 优化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避免离婚妇女无辜负债
- 民法典第1064条: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强调了“夫妻共债共签”的原则,强化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
7. 创设居住权,解决弱势女性基本生活难题
- 民法典第366条、368条:规定了居住权的设立和居住权人的权利,为弱势女性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
8. 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
- 民法典第1087条第2款:规定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9. 保障妇女解除婚姻关系的自主权
-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了离婚的法定条件和诉讼程序,保障了妇女在婚姻关系中的自主权。
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民法典》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体系,为妇女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