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的是上个月的收入,而不是当月的收入。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
- 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 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具体操作
- 扣缴义务人(如雇主)需要在发放工资后的次月十五日内,将上个月实际发放的工资收入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并缴入国库。
- 自行申报纳税人也需要在次月十五日内,将上个月的应纳税款申报并缴入国库。
个税计算原则
个税的计算原则是“发放了才计税,不发放不计税”。这意味着,只有当收入实际发放到纳税人手中时,才会启动计税程序。
举例说明
- 如果您在8月份收到了工资,那么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将在9月份申报并缴纳。
- 如果您的工资是在每个月的15号发放上个月的工资,那么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您申报的是上上个月的工资收入。
个税申报的是上个月的收入,而不是当月的收入。纳税人需要在每个月的第二个月的十五日之前,将应纳税款申报并缴入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