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评安环评不是必须一起做,但三者之间存在紧密联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一起开展。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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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要求方面:从法规层面来看,没有明确规定职评、安评和环评必须同时进行,它们各自有着独立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例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主要针对环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侧重于安评,而职评也有相关的职业卫生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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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内容方面:三者关注的重点不同。环评主要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如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生态保护措施等。安评则着重分析项目或工程的安全性能,包括设备故障、火灾、爆炸等风险,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管理方案。职评关注的是工作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比如化学品、噪音、振动等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影响程度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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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方面:在实际项目中,有些情况下会将职评、安评和环评一起做。这样做有诸多好处,例如可以建立联合工作组,共享地质勘探数据、工艺流程图等基础资料,避免重复检测,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和成本。而且三个评价体系存在交叉验证点,如某化工厂安评发现储罐区与办公楼间距不足,同步触发环评中环境风险章节修订;职评检测出噪声超标点位,安评需补充听力防护措施,环评也需考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虽然职评、安评和环评在法规上没有强制要求必须一起做,但在实际工作中,将三者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评估,能够更全面地识别和控制项目的环境、安全和职业健康风险,提高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