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家庭共济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综合全国范围内的政策实施情况说明如下:
一、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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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启动时间
医保家庭共济政策最早于 2022年9月底前 由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地出台实施办法, 2022年12月底前 全国大部分地区正式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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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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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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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 :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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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2025年1月1日作为城乡居民医保的起始时间,家庭共济功能同步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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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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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结束时间
截至2025年1月1日, 全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 已经结束,家庭共济功能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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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的延续性
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后, 目前尚未设置明确终止时间 ,需关注当地最新政策调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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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动态 :医保政策具有动态调整特性,建议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或官方APP(如“苏服办”)查询最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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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建议 :绑定或解除亲情账号时,可设定“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绑定成功后即时生效,解除绑定后次日零时失效。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范围内的政策实施时间线,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