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福建医保在跨省使用方面有以下规定:
一、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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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支付功能
自2024年12月起,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正式启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缴纳居民医保和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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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医保钱包”功能,参保人可向已注册的近亲属转入资金,被共济人就医时可用医保码或刷脸支付。
二、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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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福建省内异地就医需办理备案手续,未备案可能影响医保待遇。目前全省已实现联网结算,漳州、三明、南平等地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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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跨省就医必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除外。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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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限制 :医保卡仅限本人使用,但可通过医保亲情账户实现家庭成员的医保码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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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目前仅在河北、江苏、安徽等9个省份试点运行,福建尚未全面开通,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四、线上备案渠道
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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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
通过首页【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完成实名认证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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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政通APP
登录后点击【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即可办理。
建议办理前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政策,确保手续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