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鞍山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比例分为以下几类: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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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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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8%,二级85%,三级(含三甲)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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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普通住院中比在职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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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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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急诊抢救住院起付1500元,职工医保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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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诊非急诊临时外出就医起付2000元,职工医保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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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诊留观1500元,职工医保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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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负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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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医院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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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在职人员20%、退休人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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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在职人员18%、退休人员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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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及以上:在职人员15%、退休人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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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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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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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300元,二级400元,三级及以上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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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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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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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在职人员55%、退休人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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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及以上:在职人员50%、退休人员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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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年度3000元,不可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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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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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艾滋病、结核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等20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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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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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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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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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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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2024年全口径平均工资为72,720元/年,职工个人月最高缴费限额为18,180元,最低3,6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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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城乡居民医保无统一限额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同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