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岁以上瘫痪老人可以办理残疾证。办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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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 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能证明瘫痪情况的医疗材料,如出院小结、CT 或磁共振片子及诊断报告等;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低保证、低收入证明(部分地区对困难家庭有相应补贴政策时可能需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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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
- 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也可在当地政府官网下载相关表格;
- 填写申请表和评定表中的基本信息、病史等内容,并粘贴好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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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残疾评定:
-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残疾评定。一般需要先到当地残联指定的医院进行初步鉴定,确定是否符合评残标准以及残疾等级;
- 对于瘫痪老人,医生会根据其身体功能丧失程度、活动能力受限情况等进行评估,如肢体瘫痪的程度、生活自理能力等,以确定残疾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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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公示:
- 指定医院鉴定医生签字后,相关材料会由县(市、区)残联进行初审;
- 经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相关信息会在社区或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五个工作日左右,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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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证件:
- 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残联会将相关材料报至市级残联进行审核批准;
- 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残疾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略有差异,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残联或相关政府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残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