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因就诊类型(门诊、住院、大病)和医疗机构级别(社区、非社区)而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信息。
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
- 居民:在社区医院就诊,200元以内的费用由个人承担,200-900元之间的费用基金支付60%,9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承担。80周岁以上居民在社区医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为65%,在其他医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为55%。
- 学生儿童:在社区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50%,4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承担。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50%以上,药品费用封顶线1600元以上。
门诊特殊病
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具体报销比例根据病种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一般在50%至90%之间。
住院报销比例
居民住院
- 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
- 报销比例:三级医院基金支付65%,二级医院85%,一级医院90%。
学生儿童住院
起付标准与居民相同,但基金支付比例更高:三级医院90%,二级医院95%,一级医院95%。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居民大病保险
- 起付标准:2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支付5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6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 封顶线:根据缴费年限不同,报销封顶线为29万元—36万元不等。
职工大病保险
起付标准与居民相同,但报销比例更高:2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支付6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
南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在不同就诊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之间有所差异。门诊报销主要集中在社区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在一级和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较高。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也根据医疗费用的高低有所不同,整体来看,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略高于居民医保。了解这些报销比例有助于参保居民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确保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经济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