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部门涉及多个层级和不同机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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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管部门
-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包括制定相关的计价政策、标准和规范等,对全国的建设工程造价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例如,在一些地方,县级的住建部门会对当地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备案管理,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中的造价相关内容等。
- 专业部门:如交通、水利等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同时也会对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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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相关方
- 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业主方,需要对建设项目的造价进行全过程管理。在项目前期,要进行投资估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造价内容;在设计阶段,组织编制工程设计概算等;在施工阶段,负责工程款项的支付管理,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结算报告等。
- 施工单位:负责根据施工图等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等,在施工过程中记录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工程变更等情况,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价款结算。
- 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和管理。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工程价款结算报告等,对工程变更的费用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工程价款的支付符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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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审核等。
总的来说,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是一个涉及多方参与、协同管理的过程,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各司其职,共同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